关于平潭建筑行业协会催交会费的通知

栏目: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:2019-12-02 浏览量: 1113

尊敬的各会员单位:
       2019年度只剩下最后一个月了。凡是2019年度(含往年度)会员会费尚未交纳的会员单位,请按照交纳标准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纳清楚。如两年未交纳会员会费的,按《章程》规定,以自动退会处理。感谢大家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。
专此通知。



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筑行业协会
 2019年12月2日
 

 
附件一:会费交纳标准:
副会长单位:5000元/年;
常务理事单位:3000元/年;
理事单位:1500元/年;
会员单位:1000元/年.
 
账户名称: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筑行业协会,
账号:1402090109022147929,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
(支持微信支付,支付时请备注公司名称!!!)

附件二: